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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仲委受案范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商事等争议。

 

中国贸仲委受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案件;

 (二)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

 (三)国内争议案件。

 

中国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办理案件范围

 中国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依据中国贸仲委现行《仲裁规则》的规定主要受理(1)当事人约定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仲裁的案件; 2)当事人约定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香港仲裁的案件。

 

同时,中国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提供诸如指定仲裁员、协助安排开庭等服务。

 

中国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示范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