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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 裁 地



 

根据中国贸仲委《 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地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以中国贸仲委或管理案件的中国贸仲委的分会/中心所在地为仲裁地。中国贸仲委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确定其他地点为仲裁地。

 

中国贸仲委《仲裁规则》第七条 仲裁地

(一)当事人对仲裁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当事人对仲裁地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以管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中心所在地为仲裁地;仲裁委员会也可视案件的具体情形确定其他地点为仲裁地。

(三)仲裁裁决视为在仲裁地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