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理 範 圍 中國貿仲委受案範圍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仲裁的方式,獨立、公正地解決契約性或非契約性的商事等爭議。 中國貿仲委受理下列爭議案件: (一)國際的或涉外的爭議案件; (二)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臺灣地區的爭議案件; (三)國內爭議案件。 中國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辦理案件範圍 中國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依據中國貿仲委現行《仲裁規則》的規定主要受理(1)當事人約定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仲裁”的案件; (2)當事人約定“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香港仲裁”的案件。 同時,中國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提供諸如指定仲裁員、協助安排開庭等服務。 中國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示範仲裁條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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